京華時報訊(記者孫乾)中紀委昨天在官網發佈文章,要求紀檢監察幹部要不斷增強責任意識、使命意識,指出“有的紀檢監察幹部怕得罪人”等問題,並明確態度:出了區域性、系統性問題,就要追究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的責任。
  有的書記只想搞關係
  文章直言,有的紀檢監察幹部怕得罪人,對監督畏首畏尾,看到問題和沒有看到一樣,聽到反映和沒有聽到一樣,得過且過,監督缺位。有的紀檢監察幹部樂於從事其他業務,黨風廉政建設反成了副業,種了別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有的紀委書記只想著與同級黨委搞好關係,不主動向上級紀委彙報工作,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這背後反映的其實是不願監督、不敢負責。還有的紀檢監察幹部總是強調客觀,動不動就說級別太低、權威不夠、牽制過多,工作面廣人少,抓不過來,要求提高級別、增加編製,把應承擔的監督責任推得一干二凈。
  紀委書記不分管其他
  中紀委表示,紀委(紀檢組)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主要責任就是六個字:監督、執紀、問責。各級紀委要找準職責定位,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心任務,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
  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不再分管其他業務,集中力量搞好黨風廉政建設。要抓住突出問題,強化監督執紀,在執行紀律上敢於較真。要認真清理反映黨員領導幹部問題線索,提出處置意見,及時向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黨組)報告,堅決懲治腐敗。要加大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黨的紀律案件的查處力度。對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舉一反三。
  黨委和紀委都要擔責
  文章還提出,黨風廉政建設出了大問題,黨委的主體責任不可推卸,紀委的監督責任也難辭其咎。要加強對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問題該發現沒有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匿情不報、不處理就是瀆職。黨風廉政建設出了問題,特別是出了區域性、系統性問題,就要追究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的責任。
  >>新聞背景
  王岐山曾要求窩案追責“兩個書記”
  針對文章提出的出了腐敗窩案既要追究黨委書記責任又要追究紀委書記責任的問題,早在今年年初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中紀委就曾表態。
  會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工作報告中強調,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實行“一案雙查”,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並明確了各有關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責和任務,王岐山指出,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擔負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各級紀委(紀檢組)要承擔監督責任。
  王岐山同時強調,要分清黨委(黨組)、有關部門和紀委(紀檢組)的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辦法,加大問責工作力度,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
  京華時報記者孫乾  (原標題:中紀委:有些紀檢幹部怕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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